泰州港泰興港區(qū)七圩作業(yè)區(qū)虹橋工業(yè)園區(qū)公用碼頭工程已批準建設,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泰興市虹橋港綜合開發(fā)集團有限公司?,F(xiàn)招標人對第三方檢測及樁基檢測(HQGYMT-JC標段)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歡迎符合本項目資格要求的單位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內容和時間要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泰州港泰興港區(qū)七圩作業(yè)區(qū)虹橋工業(yè)園區(qū)公用碼頭工程位于泰州泰興市虹橋鎮(zhèn)內,上游緊鄰辰信重工、下游緊靠虹福造船,工程位于長江下游泰興水道出口段左岸,距吳淞口約182km。擬建2個5000噸級件雜貨泊位及配套設施,承擔 26 萬噸/年貨物(鋼卷、型材、集裝箱產品、海工裝備、大型鋼構件及其他件雜貨)裝卸功能,碼頭平臺總長151m,雙側靠船。設計年通過能力28萬噸。
工程總概算為25249.25萬元。
2.2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設一個標段,即HQGYMT-JC標段。
HQGYMT-JC標段招標內容:泰州港泰興港區(qū)七圩作業(yè)區(qū)虹橋工業(yè)園區(qū)公用碼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水工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驗證性檢測和樁基檢測,以及根據招標人要求的施工過程中的檢測工作,交、竣工質量核驗(鑒定)檢測等。其中樁基檢測,根據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樁基檢測擬定數量如下(實際檢測數量由監(jiān)理人根據設計圖紙、規(guī)范以及質監(jiān)要求確定):高應變動測的數量為40根,其中Φ1000PHC樁33根,灌注樁7根;低應變檢測274根,其中Φ1000PHC樁65根,灌注樁灌注樁全部采用超聲波檢測,共209根。
2.3服務期限:計劃 2025 年5月至2026年10月(540日歷天)。具體以合同約定或發(fā)包人的通知為準,檢測單位應根據相關規(guī)范及檢測計劃分批次、分階段進場并開展相關檢測工作;每項檢測工作完成后,及時提交試驗檢測報告及有關附件的電子文本。
3.投標人資格要求
凡滿足下列條件的單位均可申請參與HQGYMT-JC標段的投標,本次招標采取資格后審方式。投標人資格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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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質條件:
a.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b.投標人須具有省級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水運工程材料乙級及以上和水運工程結構(地基)乙級及以上檢測資質資質,并具備省級或省級以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或計量認證證書。
(2)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以來,以投標報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日期為準)至少承擔過一項5000噸級及以上碼頭試驗檢測(或評估)業(yè)績。(業(yè)績項目以投標報表“表5已建工程表”信息為準,并提供合同或者中標通知書等能體現(xiàn)上述關鍵信息的證明材料)。
(3)信譽要求:投標人最近一次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tǒng)中的信用評價(以遞交投標文件截止當日為準)為C級及以上。
(4)人員配備要求:擬投入的項目負責人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且具備水運工程(材料或地基基礎或結構專業(yè))試驗檢測工程師(試驗檢測師)資格證書,并擔任過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含樁基檢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以投標報表表 3、表4中相關信息為準)
(5)其他要求:
a.擬投入的技術負責人時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且具備水運工程(材料或地基基礎或結構專業(yè))試驗檢測工程師(試驗檢測師)資格證書;(以投標報表表 3中相關信息為準)
b.擬投入的試驗檢測工程師不少于2名,具備水運工程(材料或地基基礎或結構專業(yè))試驗檢測工程師(試驗檢測師)資格;項目組其余試驗人員均應具備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員(助理試驗檢測師)資格;(以上人員不包含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以投標報表表 3中相關信息為準)
c.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
4.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5年3月17日20:00至2025年3月24日20:00時下載招標文件等資料。
本招標項目僅供正式會員查閱,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信息,請點擊注冊/登錄,聯(lián)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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